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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工作的通知(第156号)
晋建市字【2013】15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企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已发布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我省从2013年7月1日起,推行使用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3]56号)要求,认真做好学习宣贯和实施工作。原《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JF-2006-0001)可过渡使用至2013年底,从2014年1月1日起,原《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西省建设厅、山西省建筑企业家联合会关于推行使用〈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知》(晋工商合字[2006]270号)和《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JF-2006-0001)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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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7月20日
来源:厅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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